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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现场,姐姐发现自己和妹夫结婚了
登记现场,姐姐发现自己和妹夫结婚了
发起人:abc123 回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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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3/29 4:08:17 by 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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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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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现场,姐姐发现自己和妹夫结婚了
2013年,为了纪念两人的“第二次结婚”,王文杨和周金行特意去影楼拍了一套婚纱照。(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一阵翻箱倒柜后,王文杨终于找出了早已泛黄的相框,照片里的她和丈夫周金行身着结婚礼服相视而笑。看着照片里年轻的脸庞,两人都忍不住满脸笑意。
“回想起来,这还是10年前为了纪念两人的‘第二次结婚’,特意去影楼拍的。”周金行告诉《方圆》记者。
2005年,两人在江西省修水县“第一次结婚”时,王文杨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冒用了姐姐王文娟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了登记。等到2013年,王文杨和周金行想更正这个错误,便去民政局解释了缘由,重新用王文杨的身份登记,领取了一本新的结婚证。
但没想到的是,这番操作下来,不但没能撤销以前的错误登记,而且让周金行同时拥有了两本“合法”的结婚证和两个“合法”的老婆。
而远在四川的姐姐王文娟,还被蒙在鼓里。
“妹夫”变“前夫”?
2022年4月中旬,王文娟准备和男友在四川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
在家人眼里,王文娟单身多年,如今30多岁终于能结婚了,还怀了四五个月身孕,是一件大喜事。
然而,就在民政局领证当天,王文娟和男友拿出身份证和户口本登记时,工作人员却意外发现,王文娟的信息显示已婚,而且早在2005年就登记过,丈夫名叫周金行。
一听到这件事,王文娟惊愕不已,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居然和妹夫“结婚”17年?更可气的是,在登记现场,工作人员还以为王文娟是来骗婚的,说“现在什么年代了,结婚信息都是联网的,还能来骗婚”。如果不是男友和自己是同村知根知底的,王文娟真是有口难辩。
王文娟立刻给妹妹打电话,核实了王文杨确实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
王文娟只能一边冲妹妹王文杨和妹夫周金行发火,一边四处打听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解决。得到的答案只有两种:一种是先和妹夫离婚,再和男友结婚。但对王文娟和男友而言,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妹夫变前夫”。特别是“初婚”变“二婚”,这对传统观念较深的双方老人来说都“转不过弯来”。
另一种是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周金行立马向江西省修水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和王文娟的婚姻登记,但民政局称他们没有权利撤销,无法办理该申请事项。周金行只能向修水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自己和姐姐王文娟之间的结婚登记。但行政复议需要走流程,花费时间较长。
事情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好在王文娟和男友互相信任,婚宴还是在“五一”如期举行,但几人心里都有疙瘩,这场“错误”的婚姻登记究竟何时才能纠正?
偷了姐姐的身份证结婚
王文杨出生于1989年,早在十几岁时就跟姐姐王文娟到浙江温州打工。因为当时打工需要在温州办理暂住证,王文杨没有身份证,就只好用王文娟的身份证复印件办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材料。
两姐妹相差五岁,长相也相似,所以王文杨使用姐姐证件时,从未出过任何问题。
在温州待了一段时间后,王文杨结识了在理发店打工的江西小伙周金行。两人一见钟情,王文杨很快怀孕了。虽然年轻,但他们还是决定承担起当父母的责任。
对两人来说,当务之急是要赶紧领证,为孩子出生做好准备。可当时的王文杨只有15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该如何领证呢?王文杨想起了姐姐的身份证复印件还在自己手里,于是在2005年10月20日,王文杨冒用了王文娟身份信息与周金行向修水县民政局的一个民政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当时民政所只要求双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要求其他的身份信息材料,也未准确识别出王文杨并非复印件上的人,王文杨就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复印件顺利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女方照片是王文杨本人,但签名是由王文杨代签了王文娟的名字,即“名字是假的,照片是真的”。
对于整个领证过程,王文娟并不知情。
两个“老婆”都是合法的
领完证后,王文杨和周金行的女儿顺利出生了。等王文杨身体恢复得差不多,她才回到四川老家办理了自己真正的身份证。
孩子年龄尚小时,结婚证和身份证还能应对办户口、上幼儿园等事,但随着孩子长大,小两口做生意、买房、出国、贷款等,都需要用到证件,错误的结婚证信息给他们带来了许多麻烦。
2013年,王文杨和周金行决定在修水县民政局再次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告诉了工作人员实情。工作人员让二人重新去拍结婚登记的照片,并在结婚登记信息上备注了“因2005年王文杨未到结婚年龄,借用其姐姐王文娟身份证件与周金行登记结婚”。
两人顺利领到了新的结婚证,还高兴地去影楼拍摄了一套婚纱照。那时候两人都认为,他们重新办理了结婚证,周金行和王文娟之前的结婚登记就自动作废了,也不会影响王文娟以后结婚。
从最初登记到后来重新登记,两人一直都没有告诉王文娟。但事实却是,当地民政局的备注,实际上并未撤销周金行与王文娟之间的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周金行的两次婚姻登记都是有效的,他“合法”拥有了两个“老婆”。
公开听证化解行政争议
由于那段时间里王文娟一直没有结婚对象,所以从未发现自己“已结婚”。直到快10年后,2022年4月去登记结婚时,她才发现了自己和妹夫“结婚”17年的事实。
婚宴结束后,王文杨和周金行返回江西修水做生意。问题尚未解决的王文娟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给周金行打电话,催促其解决问题。虽然当时周金行已向修水县政府提出复议,但按流程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怀着身孕的王文娟一听,更是着急上火。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王文杨与王文娟多年的姐妹情谊也受到影响。
在几家人的反复催促下,几近崩溃的周金行只能反复去找修水县民政局,他甚至还希望别人去法院起诉自己重婚,“如果定重婚罪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也认了”。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我国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周金行和王文娟的情况,并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民政局工作人员也表示,两人情况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且民政局确实无法判断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特别是王文娟还在外地待产,更不可能随意给其办理离婚。
就当几家人陷入困境时,转机突然来了。周金行偶然得知,2021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针对当前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难点,指出要打通司法和行政的堵点,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强化通力协作,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此类情形的“存量”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要严防“增量”行为的发生。
周金行似乎看到了希望。2022年5月7日,周金行向修水县检察院反映了这一情况。修水县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确认王文娟的身份信息被王文杨冒用进行结婚登记的事实。
长达17年之久的冒名登记结婚被撤销
做人要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