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药害,从了解药品副作用开始!药师强调,“是药三分毒”,即使由专业医师开立的慢性病或日常用药,也隐藏着致命危机;基本上,多运动与健康饮食才是治疗疾病最好的处方,用药应视为辅助治疗。建议民众,远离药害可从注意药袋、用药纪录、善用网路系统做起,同时应重视医嘱沟通,避免药害上身。
台湾成大医院药剂部教学负责人李惠娟药师指出,药物是疾病治疗的一项重要武器,然而因为药品特性、病患体质及病情差异,即使在合理用药情况下,病患仍可能发生无法预期的药物反应,甚至导致伤害。
药害救济 药物敏感症候群居多
根据台湾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最新统计,去年台湾申请药害救济案件,总计255件,审核通过高达6成5(159件),其中又以“发生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史蒂文强森氏症(SJS)/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等药物敏感症候群为最大宗。
此类药物反应的初期症状与感冒类似,有喉咙疼痛伴随发烧、口腔或黏膜溃烂、皮肤红疹、丘疹、广泛性表皮脱落、眼睛痒、水泡、出血、黄疸、腹痛等,情况更恶化时,还会有无法吞咽、小便困难等状况,甚至严重会导致死亡,若民众用药后产生上述症兆,应尽速就医处置。
药品不良作用 民众易产生焦虑
李惠娟药师强调,临床观察,民众对药品不良作用的反应可分为2类,第1类是对药品标示的副作用有过度的反应,常常领了药而不敢服用,一旦产生药袋上标示的类似症状就焦虑的自行停药,反覆就医。第2类则是对药物的使用安全毫不在意,往往已经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反应还毫无警觉。
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其实是病患和医疗人员都非常不乐见的,但因体质差异和发现时机的早晚,后续愈后状况差异也很大,而病患往往会直接归咎于药品的使用不当,质疑医师的专业能力,造成医病关系的紧张。
台湾药害补助申请 仅适用西药制剂
事实上,药害救济制度成立的宗旨就是希望在无人为过失下,对于因正当使用合法药物而受药害者,给予及时的救济;但并不是所有使用药品后产生的不良反应,都可以申请药害救济。
基本上,包括:1.反应与药物的使用无关。2.常见且可预期的不良反应。3.未依药物许可适应症使用等,都不在药害救济补助范围之内,尤其目前药害救济仅适用西药制剂,包括口服及外用药,而中药及医疗器材造成的伤害则也不在救济范围项目内。
药师建议:
远离药害可从注意药袋、用药纪录、善用网路系统做起。目前大型医院都是采取一药一袋的方式,每个药袋都有完整的适应症与副作用资讯,如果是慢性病用药还有完整的用药纪录。而有些医院还提供电脑查询,让患者了解过去1年在该院的领药纪录,民众也可以从药剂部网页查询到药品相关资讯。总之,医病间多沟通,是远离药害风险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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